刑期出爐(壹蘋新聞網) 快訊/瑪莎3煞一審判決出爐。
本文經《方格子》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延伸閱讀 房租簽約要注意哪些重點?三分鐘教你判斷合約好壞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文:鄭書羽 話說前公司為一工程企業,會拿工程也會發包工程,也就是會當乙方負責做工程拿甲方的錢,也會當甲方付錢的那位讓下包廠商負責全部或一部的事。
另外把罰則通通規定清楚,延期一天完工就是賠多少、不符程序就是賠多少、工程有瑕疵就是賠多少等等等。心態上直接換成一個臭資方慣老闆樣,最後只花了一千五就找到人幫我做了。然而這樣搞,其實對自身的權利並沒有太大的保障,畢竟上包對你舉證有效的賠償責任,你對下包不一定同時有效,最後賠償責任可能就斷在你這一手,下包沒事而你負責扛。所以其實只有契約自由原則,沒有契約公平原則。至於當承包商時,搖身一變變成乙方了,最有效保護公司的做法便是:義務越少越好,所有條款通通變成訓示規定,比如乙方應確實完成工作項目、乙方應於合理期限內完工、乙方應確保雇傭人員品行良好......等等。
反之乙方講話,然而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前者。三小時後湧入上百來封媒合要求,服務一個比一個周全、後來甚至有些設計師「自動」削價競爭。而且新的住戶搬進來時,都不是帶著裝滿家當的行李箱,而是用塑膠袋簡單打包衣物就入住了。
時間一樣是在2021年暑季,這名男子陷入生活上的困境,某天他在隅田川河岸邊排隊領餐時,遇到那個社團法人前來搭話,說可以介紹他一個好地方。當時那個社團法人介紹的公寓,就是前面提到的東京都羽村市3層樓中古公寓。上述例子不是個案 事實上,前面提到說要控告那間社團法人及不動產公司的62歲男子並不是個案。介紹這棟公寓的不動產公司,在新宿的分店位置,正好就和前述的社團法人所在地一模一樣。
文:張郁婕(CHANG,Yu-Chieh) 週日(2/12)《朝日新聞》獨家報導指出,數個協助無家者的民間團體自2021年以來,陸續接獲無家者們反應,在疫情之後有社團法人介紹他們位在市郊的房子。這名男子被公司開除後,一度成為流浪街頭的無家者。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一名20多歲的男性在失業後,也是透過前述的社團法人,在春季入住到這間公寓。社團法人告訴這名男子,他們不只可以幫忙介紹住處,如果加碼簽約付費的「重建生活服務」(生活再建サービス),就可以提供職缺資訊。多數入住房客都是經濟弱勢者 根據民間團體與法律專家在今年1月組成的「填滿空屋對策會議」(住宅穴埋め屋対策会議)與《朝日新聞》的調查發現,這家社團法人背後其實和多個不動產公司有合作關係。入口處就同時貼著不動產公司與社團法人的名字。
其中一個例子是,搭乘JR距離新宿車程1小時左右的東京都羽村市有一棟建於1988年的公寓。去年6月,他在網路上找到一個社團法人,這個社團法人是在疫情爆發後的2020年10月成立於東京都新宿區,目的是要提供弱勢者住屋以及求職上的協助對於無家者或經濟弱勢者來說,突然把這些人帶離熟悉的環境,又沒有提供他們求職上的協助,是很難重建生活、自力更生的。這才讓「填滿空屋對策會議」起疑,不動產公司該不會是為了能高價轉賣公寓,先讓無家者們入住,衝高住房率再轉賣?如果真是如此,這一連串事情都是疫情爆發之後,這難道不是趁人之危的新型態「貧窮生意」嗎? 被帶離熟悉環境難以自立生活 以東京池袋為據點,長期協助無家者的NPO TENOHASI指出,這些前來諮詢的無家者都反應,那一家社團法人介紹的房子多半是在東京都多摩地域或鄰近縣市、往返東京都心車程要1小時的位置。
《朝日新聞》會掌握到這條新聞,不是因為前述的NPO或是「填滿空屋對策會議」主動告訴記者,而是有記者在池袋公園遇到的一名65歲男子說的。這家餐飲公司的負責人說,旗下餐飲店因為疫情的關係收入大減,所以公司從7月起考慮經營副業,要來投資不動產,就這麼剛好在網路上看到這棟「滿房」公寓的廣告。
文:張郁婕(CHANG,Yu-Chieh) 週日(2/12)《朝日新聞》獨家報導指出,數個協助無家者的民間團體自2021年以來,陸續接獲無家者們反應,在疫情之後有社團法人介紹他們位在市郊的房子。沒想到簽約之後,房子遠在東京都福生市就算了,房間根本沒有修繕好,也沒有提供他求職上的協助。
介紹這棟公寓的不動產公司,在新宿的分店位置,正好就和前述的社團法人所在地一模一樣。這間公寓在這35年來多次易主,在2021年3月落入埼玉縣一家不動產公司手中。疑似和不動產業者聯手的社團法人 一名在疫情期間被解僱、成為無家者後又被介紹入住遠在東京都福生市的62歲男子,便在近期決定控訴介紹他房子的社團法人及不動產公司。沒想到買下這棟公寓後沒多久,原本27間房間都「滿房」的公寓,便陸續有房客說要退租。「滿房」的公寓變成了3成是空房,讓這家餐飲公司負責人氣得跳腳,覺得自己被那家房仲騙了。當時這家餐飲公司試算的結果,公寓「滿房」狀態一個月可以收到約130萬日圓的房租,買下整棟只要1億3400萬日圓,又聽說是東京都內狀況很好的房子,便馬上申請房貸,買下整棟公寓。
多摩地區當地的不動產公司指出,在不動產界的慣例是,買下中古屋後通常要等1年,不然至少也要等8個月後再轉手。而且新的住戶搬進來時,都不是帶著裝滿家當的行李箱,而是用塑膠袋簡單打包衣物就入住了。
上述例子不是個案 事實上,前面提到說要控告那間社團法人及不動產公司的62歲男子並不是個案。多數入住房客都是經濟弱勢者 根據民間團體與法律專家在今年1月組成的「填滿空屋對策會議」(住宅穴埋め屋対策会議)與《朝日新聞》的調查發現,這家社團法人背後其實和多個不動產公司有合作關係。
其中一個例子是,搭乘JR距離新宿車程1小時左右的東京都羽村市有一棟建於1988年的公寓。社團法人告訴這名男子,他們不只可以幫忙介紹住處,如果加碼簽約付費的「重建生活服務」(生活再建サービス),就可以提供職缺資訊。
不過他住了一小段時間,覺得在那裡根本無法自力更生,就離開那棟公寓了。他表示,自己剛入住時,整棟公寓幾乎都是空屋,但到了夏季就住滿了。東京都羽村市這棟中古公寓在半年以內(從3月到8月只過了5個月)就轉賣出去,實在是太快了。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一名20多歲的男性在失業後,也是透過前述的社團法人,在春季入住到這間公寓。
當時那個社團法人介紹的公寓,就是前面提到的東京都羽村市3層樓中古公寓。去年6月,他在網路上找到一個社團法人,這個社團法人是在疫情爆發後的2020年10月成立於東京都新宿區,目的是要提供弱勢者住屋以及求職上的協助。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東京的空拍圖 房仲店舖和社團法人地址一樣 「填滿空屋對策會議」與《朝日新聞》的調查就發現,這家餐飲公司買下這棟公寓的「滿房」狀態時,27名房客當中有19名是靠著生活保護費過活的經濟弱勢者。對於領取生活保護費過活的民眾來說,大家因為沒有代步工具,所以找工作只能找走路走得到的範圍的工作。
入口處就同時貼著不動產公司與社團法人的名字。時間一樣是在2021年暑季,這名男子陷入生活上的困境,某天他在隅田川河岸邊排隊領餐時,遇到那個社團法人前來搭話,說可以介紹他一個好地方。
這名男子被公司開除後,一度成為流浪街頭的無家者。他以房間沒有整理好為由,在修好之前拒付租金,就被趕了出去。不過在這些地方很難找到徒步就能上班的工作,如果透過網路尋找日雇型的工作,工作地點都離住處很遠,沒有辦法一早就到指定地點集合。公寓滿房後就易主 就在這棟公寓滿房之後,這棟公寓的所有人再度易主,買下這棟公寓的是一名在東京都內經營餐飲店的公司
整改期間,起點中文網問題突出的「都市」頻道「異術超能」欄目、「女生網」頻道「否次元」欄目暫停更新七天,時間從5月21日15時至5月28日15時。散歌這樣説:「早幾年晉江因為有作者涉黃,被請過幾次喝茶,甚至有一次大規模停站了。
這種做法,也造成了行業的惡意競爭。文:孟兔 1997年,一個名叫羅森的作者,在中國網路上開始連載《風姿物語》。
她這樣形容當下網路寫手的環境,「除非你是最頂流的寫手,大部分人,如果想在晉江、起點這種比較大的平台混下去,都像帶著鐐銬跳舞。但是這個「作品」甚至不是小説,而是她用來存放插圖和封面的素材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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